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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心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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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ember 07 人生不过如此!十岁看智力,二十看学历,三十看能力,四十看经历,五十看财力,六十看体力,七十看病历,八十看黄历! 人生不過如此而已:0岁出场亮相,10岁天天向上,20岁远大理想,30岁发奋图强,40歲基本定向,50岁处处吃香,60岁打打麻将,70岁处处闲逛,80岁拉拉家常90岁挂在墙上! 祝愿天下的夫妻幸福女人入洞房那天,早早收起了自己的鞋,等男人脱鞋上炕,女人却双脚踩在男人的鞋上。男人见了,“嘿嘿”笑着说,还挺迷信。女人却认真地说,俺娘说了,踩了男人的鞋,一辈子不受男人的气。男人说,俺娘也说了,女人踩了男人的鞋,那是一辈子要跟男人吃苦受罪的。 女人开始试探着管男人,先从生活小事儿开始,支使男人拿尿盆倒尿罐,男人全干了。地里的庄稼女人说种啥,男人就种啥。左邻右舍女人说跟谁走近点跟谁走远点,男人全听女人的。男人正跟人闲侃,女人一声喊,男人像被牵了鼻子的牛,乖乖就回去了。男人正跟人喝酒,女人上前只扯一下耳朵,就被拽进家。有人激男人,这女人三天不打,她就上房揭瓦。你也算个男人,怎能让女人管得没有一点男人的气概?若是我的女人,非扇她两鞋底不可。男人不急不慌地说:把你的女人叫来,我也舍得扇她两鞋底子。那人急了,你懂个好赖话不?上辈子老和尚托生的没见过女人!真不像你爹的种,怕老婆! 村里人再有大事商量,男人一出场,人们就说,这商量大事你也做不了主,还是把你家女人请来吧。男人还真把女人叫来了。 女人能管住男人觉着很得意,直到有一天女人在男人耳边说起了婆婆的不是。男人红了眼,一声吼,想知道我为啥不打你吗?就因为我老娘。我娘一辈子不容易,我爹脾性暴躁,稍有不顺心,张口就骂举手就打,我爹打断过胳膊粗的棍子,打散过椅子。我娘为了我们几个孩子,竟熬了一辈子。每次见娘挨打,我都发誓,我娶了女人决不捅他一指头。不是我怕你,是我忘不了我老娘说的话,她说女人是被男人疼的,不是被男人打的。 女人惊呆了,她没想到男人的胸怀竟这样宽广。 男人在外再同人神吹海喝,女人不喊也不再拽耳朵,有时会端碗水递给男人。有人问男人,咋调教的?男人却一本正经地说:打出来的女人嘴服,疼出来的女人心服。 看完了,你从中领悟到了那个朴实的道理了吗? 祝天下所有的母亲 和被爱着的女人...幸福. 快乐 摄氏99 望着之尘紧闭的门里传出小女生咯咯的笑声,我恨得牙根直痒。 我和之尘是典型的异性合租,刚开始多完美啊,我做饭来他洗碗,他拖地来我洗衣,可是,自从这个家伙过了25岁生日,就叨叨着要找女朋友,果然,一个星期见一个,我绝不夸张。当然,他交女朋友我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,可是,交了女朋友的他全然忘了他作为这个家男主人的义务,地板留着让我擦啊?做梦! 我恶狠狠地敲他的门,他一脸愕然地打开,眼角的媚笑还没尽数掩去。我面无表情地递给他500元钱:下个月的房租。 他恨不得把我推出门去:你什么时候交房租准时过?偏偏今天的这个时候交? 我哼了一声就出去了。 门比我还大声地关上,我趴在门外,听他们在说什么。 之尘嘻皮笑脸地:真是雪中送炭啊,你喜欢的mp3,有戏啦!然后是一声少儿不宜的脆响。门外的我一阵冷麻,对自己意气用事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悔之莫及。 我和之尘认识多少年了?反正连手带脚全加起来也不够数的。小时候一起玩大,然后又一起上学--他因为比我大一岁因此总是高我一个年级,我曾求他留一级等等我,他鼓励我说你这么聪明跳一级不就行了?我努力过,但最后还是放弃了,所以,直到大学毕业,他还是比我早一年。 我大学一毕业,就毫不客气地搬进了他租的房子,并自作主张将房租定为我所能承受的最高价:500元。虽然少点,但足以缓解他的经济压力,而且,还能和他分担家务呢!这个呆瓜显然有点动心,但他马上附在我耳边提出了他的条件,并警告我:做不到要请“必胜客”的哦!我反问:如果你做不到呢?之尘说:一样。左思右想好像对自己没什么害处,于是欣然同意。之尘马上从闷闷不乐变为欢天喜地,并热情地为我张罗了一桌菜来庆祝我成为社会新鲜人。 晚上吃完饭,我们一起在沙发上看电视。 看着他玉树临风的样子,再看看我一副小家碧玉的乖模样,我叹口气说:咱们其实挺配的,如果咱们是一对,羡煞多少痴男怨女啊! 他头也不回地说:多少痴男在偷偷地笑啊,傻姑居然也有人要。 我气疯了,勒令他在一分钟之内把我逗笑,不然,我就让他哭! 他看风使舵的本事总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,他马上哄我说:你知道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?我问:是什么?他脉脉含情地看着我:你过得好是我最大的心愿。 我也含情脉脉地看着他:你的愿望也是我的愿望。 他一脸的惊喜:难道,你也希望我过得好?那就多负担一点房租吧! 我嘿嘿一笑:我过得好也是我最大的心愿。 之尘一脸恼怒地看着我:别笑了,满脸的皱纹以后让男朋友怎么亲你? 我赶紧把脸绷紧:那怎么办? 之尘慢条斯理地说:那有什么办法?闭着眼亲呗! 之尘喜滋滋地送那个女孩后回来。 我慢慢蹭过去:那个女孩好像很喜欢你啊!之尘防备的表情马上放松:是啊,谁说帅是一种罪过呢?我接着给他刨坑:不过她看你钱包的时间比看你的时间长哎!所以我有理由相信,你的钱包比你帅多了。 之尘一脸的不屑一顾:看见我交女朋友眼红了?你不是长得跟朵花似的吗?有本事自己也交个男朋友去! 一句话戳到了我的伤心处,我顿时恶向胆边生,抓起书朝他的脑瓜拍过去,然后快速飞回房间,在关上房门的刹那,我又扔给他一句话:像你那样,也只能靠那点钱来维持自己的魅力了。然后飞快地关上了房门。 在咚咚的疯狂的敲门声中,我仰天长笑。 几天后,果然房间里一片寂静。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他的身边,得意地问他:我说的没错吧?女孩看女孩,最准了。 之尘看了我半晌,深沉地点了点头。 他终于肯接受现实了,这个呆瓜。 记得几年前,我们上大学的时候,他鬼使神差地爱上了我们学校的校花,整天为伊消得人憔悴,眼看国字脸瘦成了瓜子脸,我急忙让他打住:单相思是可以减肥,但你难道真的想瘦成路边那棵挺拔的小白杨吗?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,呆瓜果然明白自己不是为了减肥,于是在我的指导下一番前攻后击,校花高贵的头终于柔弱地靠在了他那单薄的肩膀上,但仅仅是昙花一现,或者是蜻蜓点水,随着毕业的来临,校花就去追求新的幸福去了。为此他一直耿耿于怀于我的居心叵测:让他见识了天堂,却让他生活在地狱,歹毒啊! 如果我没去过天堂该多好啊!之尘只要一空虚了,就望着天花板指桑骂槐。 从那时起,我就发誓:不就是天堂吗?我能让你上去参观一下,我就能永远让你住在那里。 如今,他更加变本加厉地指桑骂槐。我受够了,我想,我也该兑现我的诺言了,不就是个女朋友吗?女朋友不就是一件外套吗?我身边的女生哪个不是貂皮大衣?你穿得起吗?不过也好,让你见识一下,也让你知道什么才叫自惭形秽。 但我的计划还没开始实施,之尘就有了新女友,让我很有挫败感。 当小蝶被之尘领进我们那个混乱不堪的家时,我毫不夸张地说,整个房间一下子变得蓬荜生辉。不是小蝶有多漂亮,而是她那种既阳光又有书卷气的气质,让女人看了都不能生出一点的嫉妒。 我没敢捣乱,只殷勤地泡了一杯茶,一脸尊敬地给小蝶递过去。然后看着她在那里浅浅地喝。之尘给我几个眼色,让我回房间,我假装没看见,一个劲地问小蝶好喝吗?你喝茶前转杯子的样子特别像《绿茶》里的赵薇。 小蝶甜甜地说谢谢,然后用眼睛的光芒把我逼回到了房间。关门的瞬间我才想到:我为什么要回房间?客厅也有我的一半! 不过这回,可以看出来,之尘是真的爱上了。不过,这个女孩,一点也不招人讨厌,像一件东四小店里的皮衣,帅气而让人觉得亲切。我决定成全之尘。 我和之尘用一个晚上的时间来研究小蝶的前世和今生,如果有可能的话,我们都想把她解剖了。根据小蝶的现状:电影学院的一名研究生,出生于并不很富裕但却很开通的普通家庭,为此,我为之尘制订了详细的计划,然后意味深长地拍拍他的肩:师傅引进门,修行在个人,为师我也该告老还乡啦! 之尘虔诚地捧着我的计划书,很真诚地对我说:下个月你的房租,全免! 我眼皮也不抬地答应了一声,像电影里的老佛爷一样。 我做的计划还是很成功的,主要体现在之尘的早出晚归和嘴角挥之不去的笑意上,而且,现在他基本上能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了,那是我奋斗多年的愿望,如今实现了,我却有点不适应了。 首先是寂寞。 以前,两个人在家,打打闹闹的,多好啊,即使是谁也不理谁,也能听到另一个房间里的动静,就感觉自己不是一个人。可现在,他把他能挤出来的所有时间,都用来约会了,只剩下我这个没人爱的小女人。 不由对小蝶有点嫉妒。因此小蝶再次来的时候,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戒备和警惕,她是那样一个聪明的女子。之尘说,主要是我提你名字的频率太高了,要不我和她说―说什么?我甜蜜地问,好像看见了“必胜客”。 他乖乖地闭上了嘴巴。自从搬进小屋答应了他的那个条件,我们谁也没有输过,唉,我喜欢的“必胜客”什么时候才能成为我的战利品呢? 我没想到小蝶会给我打电话。 但当我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,我就知道原因了。 我们约在一个酒吧,那是一个很让人尴尬的地方,旁边是欢声笑语,我们却相对无言。 小蝶说:如果你爱他,可以说出来。真的,我不是那种很小气的女人,我希望我的爱情是透明的,而不是到处都弥漫着暧昧不清。 我说,我是舍不得他。说完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,我说,你知道吗?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,好多年了,他是那么的宠我,可是忽然之间,他就不管我了,20多年的依靠就这样没了,好像我家那条我最喜欢的小猫,说出走就出走了,我接受不了。 我擦一把眼泪,继续说:可是,你要明白,我们是水,即使烧到了99℃,它也是水。而你们是100℃的汽,虽然99℃与100℃只差一度,但性质是不一样的。 所以,你要对我放心。 我离开的时候,眼角还有未擦干的泪。我相信她能明白,她是那么聪明,她是那么爱之尘,我看得出来。 今天我的心情特别好。 之尘打趣我:有男朋友了? 我扭捏着:我那么丑,又野蛮,哪会有男孩喜欢我? 之尘瞠目结舌:你终于肯照一回镜子啦? 毫无疑问,又是一顿暴打,反正他正在恋爱,心情好得不会和我一般计较。不过,我确实是在今天,我24岁生日的时候,收到了一束鲜花,不管它代表的是什么,但好歹也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啊! 你们呢?也该见父母了吧?我酸酸地问。 之尘一脸贱贱的幸福:是的,这周,你回去吗? 我想了想说:为什么不回?那是你的父母,还是我的父母呢! 之尘兴奋地大叫:你输了你输了,“必胜客!必胜客!” ―你猜对了,我和之尘是亲兄妹。当初我能搬进他小屋的条件就是,我不能在任何场合公开我们的关系,输者,请赢者“必胜客”一顿。因为,异性合租脸上多有光啊,而和一个跟屁虫妹妹合租是多么丢脸的一件事。 我成全了他,因为他是从小就宠着我的哥哥,他的幸福也是我的幸福。 感谢访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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